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这已是当下科技界的共识。面对新时代新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科普工作,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开展科普工作提供了遵循,也为培养科技人才提供了动力源。
科普是培养创新人才的根基,谁将科普工作做得扎实有效,谁就能拥有更多一流的创新人才,就能拥有科技创新的优势和主导权。纵观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普工作体系,可以发现,高水平开展科学普及工作,必须不断提升科技工作者科普参与率,确保科学普及与科研人才培养同频共振,提升科普工作有效性、精准性。
《意见》要求科技工作者要发挥自身优势和专长,积极参与和支持科普事业,自觉承担科普责任。运用公众易于理解、接受和参与的方式开展科普;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准则,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作出表率。
以往的现实中,有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科普工作不放权,喜欢“家长式”领导,抓科普工作工作大包大揽、居高临下,事事指手画脚,今天检查这个,明天考核那个。如此一来,就容易造成科研工作者缺少主动性、缺乏创新性,甚至不愿意参与科普工作。
解放战争时期,中央军委曾设想中原野战军提前南下作战的计划,粟裕认真研判战争发展态势后,向中央军委提出建议应“先在内线打几个胜仗再转至外线”。中央军委认真考虑并采纳了这一建议,由此促成了苏中“七战七捷”。科普工作同打仗一样,都该让“让听得见炮声的人来参与决策”。让科研工作者对科普工作更有话语权,这才是科学之道、可行之法。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不掌握实情,就出不了实招。科技工作者,对科普工作的痛点,有着“卡脖子”的切肤之痛和“春江水暖鸭先知”的先天优势。下放权力,还权于科研一线,不随意抬高决策门槛,充分尊重创新科研、科研需求的自主权,在确保科学普及与科研人才培养同频共振上,显得尤为现实和重要。
当然,给予科研工作者权力不是放下责任,而是在坚持对重大问题把关定向的基础上,按照《意见》要求,把本该由科技领域决定的事项交由科研工作者决断,把科普基础性的事情交给科研工作者处理。从另一个角度说,赋予权力的同时,也是压紧压实科研工作者的责任,让科研工作者增强科普责任感和使命感,发挥自身优势和专长,积极参与和支持科普事业,自觉承担科普责任,让他们在倾听“炮声”中觅得“战机”,在真抓实干中担当作为,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