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指南》(以下简称《建设指南》),就构建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作出部署,提出要从企业和群众需求出发,加强数据赋能,推进协同应用,使政务数据更好地服务企业和群众。
全面释放大数据红利。近年来,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和数字技术的加速运用,有力推动了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大数据体系建设,给人民群众带来了更多好处与实惠,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从经济调节到市场监管,从社会管理到公共服务,从生态保护到疫情防控,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发挥出了巨大作用。例如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及时响应并解决各地区提出的数据共享需求,推动各类防疫数据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互通共享,目前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共享调用健康码、核酸检测、疫苗接种、隔离管控等涉疫情数据超过3000亿次,为有效实施精准防控、助力人员有序流动,坚决筑牢疫情防控屏障,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从这个角度而言,《建设指南》的印发进一步增强了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的信心,只要按照相关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大数据带来的红利必将得到全面释放。
补足大数据发展短板。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中还存在很多短板与不足。比如,政务数据体系仍存在统筹管理机制不健全、供需对接不顺畅、共享应用不充分、标准规范不统一、安全保障不完善等问题。对此,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做到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要明确目标任务。《建设指南》提出,2023年底前,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初步形成,基本具备数据目录管理、数据归集、数据治理、大数据分析、安全防护等能力,数据共享和开放能力显著增强,政务数据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到2025年,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更加完备,政务数据管理更加高效,政务数据资源全部纳入目录管理。政务数据质量显著提升,“一数一源、多源校核”等数据治理机制基本形成,政务数据标准规范、安全保障制度更加健全。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既要加快落实相关的举措,也要勇于创新探索,要积极开展制度创新和应用创新,推动大数据挖掘分析、智能计算、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等核心技术攻关。
抓实大数据发展重点。推动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个长期持续的过程,既有短期目标,也有长远目标。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大数据发展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建设指南》对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的主要任务进行了细化明确,提出了统筹管理、数据目录、数据资源、共享交换、数据服务、算力设施、标准规范、安全保障一体化等八个方面的一体化,并就每个方面做出了具体安排部署。各地区各部门要对标对表,加快推进落实。同时也要主动对接和融入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中,要注重国家政务大数据平台、省级政务数据平台、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政务数据平台等三类平台建设,完善管理机制、标准规范、安全保障三大支撑。
总之,各地区各部要明确总体“工程图”,明确“任务清单”,找准切入点,聚焦关键点,为营造良好数字生态,提高政府管理服务效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让政务大数据惠及更多企业和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