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了公安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关于调整规范军人家属随军及落户有关政策的意见》。该文件中最突出的亮点,就是现役军官(含警官)和三级军士长以上军士(含警士),以及驻国家、军队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三类以上岛屿和西藏自治区部队服役的一级上士,其配偶子女经批准可以随军。
这则消息,无疑是现役军人及其家属的福音,体现了在习近平强军思想的指引下,国家和社会尊崇军人、关爱军属的扎实举措,必将更好地鼓舞军心士气,解除军人的后悔之忧,让现役军人全身心地投入练兵备战,铸就敢打必胜的威武之师、文明之师、胜利之师。
从来没有什么岁月静好,只是有人替我们负重前行。军人是确保国家安全和人民生活幸福的坚强柱石,正因为有了军人的牺牲奉献,才有了更多的花好月圆。而军人也是人,军人也有家,如果军人家属得不到照顾,子女入托、入学及成长过程缺少陪伴,特别是面临很多困难和问题时候的束手无策,势必会影响军心士气。《意见》的出台,就是回应广大军人及其家属的关切,是实实在在地为军人做实事、办好事,解除的是军人的后顾之忧,彰显的是各级组织的关怀,必将有利于军人更好地扎根国防事业作贡献。
现役军人随军制度,起沿于20世纪60年代,起初的条件是军官服役满15年,或是职级到副营职。那时候,有许多军人熬到转业也没能让家属随军,许多军人家属希望带着孩子随军到部队,盼来盼去也没能成功。到了2011年,中央将随军政策由副营职放宽到正连职,不再有服役满15年的限制。本次《意见》直接取消了军属随军关于军官的职务等级要求,并且达到一定条件的军士家属也可以随军,这无疑解决了无数军人及其家庭的现实问题,必将有利于军人结束夫妻分居、告别两地相思之苦,更加安心部队生活,一心一意练兵备战。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要“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要“加强军人军属荣誉激励和权益保障”。本次《意见》的颁布,就是充分保障军人和军属权益的实际行动,是对军人尊崇的真实体现。配套的相关政策还明确了随军家属落户有关政策,地方政府、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要优先提供服务和保障,帮助随军家属就业,对随军未就业的,由部队解决养老和医疗保险问题,并发给一定数额的生活补助。这些满是关怀的政策,都是贯彻落实军事政策制度改革部署的实际举措,有利于解决军人、军属的实际困难,必将激励广大官兵集中精力练兵备战,不断增强部队的凝聚力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