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缔约国应以《禁止生物武器公约》开放签署50周年为契机,重申对维护和加强《公约》的政治承诺,并本着团结合作的精神采取实际行动,将《公约》要求落到实处
4月10日是《禁止生物武器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开放签署50周年纪念日。《公约》是历史上第一个全面禁止一整类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多边条约,同时也赋予缔约国和平利用生物科技的合法权利。半个世纪来,《公约》缔约国已增至183个,安全和发展两大支柱更加牢固。研发、生产和使用生物武器已成为法律、政治和道德上的绝对红线。
生物领域的探索研究日新月异,极大促进了经济、社会和卫生等领域发展,给人类带来诸多红利。《公约》作为生物安全领域国际法的基石,为全球生物安全治理作出了重大贡献。然而,生物安全威胁和风险并未根除。合成生物学、基因编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不断涌现,客观上带来了新的生物安全风险。生物恐怖主义的现实威胁更加突出。由于美国一个国家的反对,《公约》核查机制始终未能建立,确保普遍遵约无从谈起。发展中国家享受生物科技发展红利受到歧视性限制,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卫生鸿沟”“免疫鸿沟”更加突出。
《公约》的初心是为了全人类彻底排除使用生物武器。今年将举行五年一度的《公约》审议大会,广大缔约国应以此为契机,全面回顾总结50年来的成就和挑战,重申对维护和加强《公约》的政治承诺,并本着团结合作的精神采取实际行动,将《公约》要求落到实处。
“以多边核查确保遵约”是国际共识,生物安全领域不应成为例外,更不能因为一个国家的反对而止步不前。审议大会应作出明确的决定,重新启动停滞20余年的核查机制多边谈判。不管对核查手段、核查范围等具体问题有多少分歧,都不能成为拒绝谈判的借口。重启谈判本身就是建立互信的重要渠道,也是检验一国是否真心维护《公约》的试金石。
和平利用生物科技的权利不容侵蚀。广大发展中国家已为此疾呼了几十年,疫情当前,这个问题更为紧迫。发展中国家在获取抗疫物资和药物、疫苗研发等技术时屡屡受阻,根子就在于少数国家以防扩散为由,实施垄断性、歧视性的管制。中国于2016年在《公约》框架下倡议建立“生物防扩散出口管制与国际合作机制”,2021年进一步提出并推动联大通过“在国际安全领域促进和平利用国际合作”决议,倡导公正、开放、包容的国际合作,为维护发展中国家合法权益提供了新的凯发官网入口首页的解决方案。
践行负责任的生物科研理念,是新形势下释放生物科技发展潜力、防止生物科技被误用滥用的重要保障。在各国政府、科学界的共同努力下,《科学家生物安全行为准则天津指南》(以下简称《天津指南》)于2021年7月达成。这是国际社会推广负责任生物科研的最新成果,它始于中国倡议,属于全世界。中国欢迎所有利益攸关方自愿采纳《天津指南》,共同促进生物科技向着更健康、安全的方向蓬勃发展。
自加入《公约》以来,中国一贯严格履行各项义务,致力于推动强化《公约》机制、促进国际合作。2021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正式施行,为中国履行《公约》提供了更加强有力的法律和机制保障。
生物安全无国界。中国期待通过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公约》的普遍性、权威性和有效性不断得到加强,为实现普遍安全、共同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 人民日报 》( 2022年04月10日 02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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